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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后合同义务__卫生纸保管义务案的启示

2018年3月27日  烟台资深专业民商事律师   http://www.zphmssls.com/
  无论是合同的履约方,还是要约方,都有后合同义务。所谓后合同义务,在《合同法》第92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合同终止后的义务通常有:通知的义务、协助的义务、保密的义务、提供必要条件的义务、防止损失扩大的义务。这些统称为后合同义务,又称为附随义务。
  一般情况下,以合同标的物的交付手续完成为合同完成终止,但此时合同双方的后合同义务还存在。如此后为合同当事人保密等义务,不能因为本次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据此有两点启示:
  一是注意后合同义务对己方的约束力,注意做好为要约方或承诺方等对方保密,或做好协助工作,防止对方的损失扩大,这也是提高自身信用的重要手段;
  二是注意后合同义务对对方的约束力,要求对方协助自己合同的及时履行,同时当因为对方未能履行好后合同义务而给我方造成损失或引起我方损失扩大时,根据法律,及时追偿,以行使自身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