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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上的“一方生活困难”的认定
2018年7月18日
烟台资深专业民商事律师
http://www.zphmssls.com/
婚姻法上的“一方生活困难”的认定
“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包括离婚后没有住处的情形。
文章来源:
烟台资深专业民商事律师
作者:
张配海
[烟台]
山东新势力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zphmssls.com/art/view.asp?id=919936025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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