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3884936686
首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婚姻动态
婚姻关系
财产分割
事故处理
访客留言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婚姻动态
婚姻关系
财产分割
事故处理
交通法规
房产法规
房产合同
合同义务
婚姻法规
遗嘱继承
交通肇事
合同终止
文章案例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婚姻关系
婚姻状况证明定义
2017年12月6日
烟台资深专业民商事律师
http://www.zphmssls.com/
婚姻状况证明定义
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 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 。婚姻登记机关, 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文章来源:
烟台资深专业民商事律师
作者:
张配海
[烟台]
山东新势力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zphmssls.com/art/view.asp?id=900199292774
[复制链接]
烟台资深专业民商事律师
手机微站
最新文章
1.什么是夫妻忠诚协议 申请婚姻关系证明怎么写
2.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是什么 哪些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关系
3.婚姻关系证明怎么开 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财产吗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如
5.继父母与养父母的抚养费给付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