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388493668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财产分割

什么是婚前财产约定书 婚前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是如何分的

2025年4月27日  烟台资深专业民商事律师   http://www.zphmssls.com/

  张配海,烟台资深专业民商事律师,现执业于山东新势力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张配海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什么是婚前财产约定书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随着我国法律的建设越来越健全,人民的法制的意识也不断提高,所以许多武器在还没有结婚之前会进行婚前财产约定。那么对于什么是婚前财产约定书呢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的什么是婚前财产约定书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婚前财产约定书

  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的夫妻双方的财产所有权问题,一旦生效,那么对于夫妻双方和继承人都是有法律效力的,夫妻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相关的职责,不能在履行义务期间擅自的解除这份协议,如果有一方违反了协议的约定内容,那么都要承担违约。夫妻的财产协议还有对外效力,意思就是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如果有其他人知道,夫妻中的一人因为某些原因在外有借款的,那么没有借钱的那个人可以根据协议不偿还债务。

  在生活中,夫妻之间经常会就财产问题做一些约定,如果是口头约定的婚前财产协议,虽然不是很正式,但也是有法律效力的。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在结婚前进行财产协议商定都是通过书面的形式,这样在后期即使出现经济上的纠纷,也有证据和凭证。如果是进行的口头婚前财产协议的话,满足以下两点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一就是双方对这份口头婚前财产协议没有争议,认可这份协议书的效力,第二就是口头协议也需要能有证明,且夫妻双方一直在根据协议的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

  原则上,我国的法律是保障个人的婚前财产在婚后归个人所有,但是也是支持在婚后,夫妻双方在自愿无异议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财产归为夫妻双方所有。通常夫妻关系不是很恶劣的情况,双方都会一并偿还债务的。

  二、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程序:

  办理公证属于公证处的业务,据了解,各公证处的办理程序及所需要的手续略有不同,所以,要咨询房产公证具体事项,客观地讲,只能建议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去咨询。有些还没有取得房产证的,可以咨询公证处能否办理,如果办不了,建议办理日后房产归属协议的公证。

  三、谁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1、未婚夫妻。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

  2、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因此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 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顺利办理此项公证。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双方结婚后,对财产的共同使用、消耗、经营,使个人财产很难与共有财产进行区分和认定,除非夫妻双方对所达成的协议均无异议,否则婚前财产公证只能是;与君无缘;了。实践中就有当事人在婚前个人投资买房子,婚后多年才想把房子做个婚前财产公证,以便留给自己的孩子,由于配偶不同意,费了好多周折。因此,从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最佳时间上看,晚办不如早办,婚后再办不如婚前就办。

  

婚前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是如何分的

  婚前所购的房产增值部分的离婚分割,首先看双方是否共同出资,如果共同出资的话按出资比例分配。所以下面是为大家带来婚前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是如何分的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

  一、婚前房产增值部分离婚是如何分的

  对于婚前房产,若属于夫妻一方婚前所购,则属于法定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对于婚前房产,若婚前房产是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但产权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那么这房产依照法律依据是只属于一方的;若婚前房产是属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产权证上也写了夫妻两人的名字,那这婚前房产就可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来对待,对于房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也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若是涉及到了离婚财产分配,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婚前房产及房产的孳息和自然增值部分是可以进行分配的。

  二、婚前财产如何分割

  首先、婚前夫妻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其次、婚前财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最后、婚前同居的财产分割:

  1、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最高法院1989年曾颁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其中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

  2、同居财产分割分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财产完全能够说清楚的,也就是说有充分证据证明是一方所有的,应归一方所有;

  另一种情况是说不清楚的财产,也就是说双方均无充分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的,可以一分为二地分割财产。

  三、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