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3884936686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婚姻动态

涉外结婚的准备及审批

2017年11月13日  烟台资深专业民商事律师   http://www.zphmssls.com/

  导读:凡中国公民与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自愿结婚、复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涉外结婚登记。

  申请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我国婚姻法和《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有关条款的规定,必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中国公民必须持的证件: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的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包括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外国人必须持的证件: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

  3.经本国外交部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外国侨民必须持的证件: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另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状况检查证明。

  导读:涉外结婚审批手续三步走。本文结合了相关涉外结婚申请的手续相关内容,有涉外结婚的申请,涉外结婚的审查,涉外结婚的登记等手续,为你讲述了涉外结婚审批手续三步走的具体内容。

  1、申请

  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三点:

  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

  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双方都是外国人的,当事人还需提供本国法律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以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

  3、登记

  经婚姻管理登记机关审查,认为当事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要求复婚的,按结婚的程序办理登记。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应向婚姻管理登记机关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所需翻译费用由本人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