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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海34户村民相约集体离婚 望解决迁户口问题

2017年4月18日  烟台资深专业民商事律师   http://www.zphmssls.com/

寄望通过闪电离婚再闪电复婚解决困扰了他们20多年的配偶及子女迁户口问题

本报汕头讯 记者杨媛、通讯员周应摄影报道:昨天下午,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港口社区34名农业户口村民在一份《集体离婚倡议》上签下名字并盖上手印,他们寄望通过闪电离婚、再闪电复婚这一方式解决困扰了他们20多年的配
偶及子女迁户口问题。

据准备离婚的村民说,他们曾于2006年10月到社区要求,希望将各自的配偶及子女迁入农业户口,享受农民待遇。2007年1月,他们递交了联名申请书,要求社区居委会将他们配偶和子女转为农业户口。但居委会一直没有明确答复。他们听说村里今年将把可分给村民的最后600亩土地给分了,按照全社区5000名农业户口粗略估算,每个农业户口可分得约70多平方米的土地,按当地每亩120万元的价格算,每个农业户口就有约10万元的收益。

由于迁户口遥遥无期,吴旭某等34个村民想出了最后的办法:集体离婚。吴旭某说,在港口社区,新结婚夫妻如果男方是农业户口,女方是非农业户口,女方照样可以把户口迁入男方户口。他们决定,先离婚,再复婚,再把妻子和子女户口给迁进来。

昨天下午,羊城晚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港口社区居委会。居委会户政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对此事不作一句评论,连羊城晚报记者关于该村目前如何处理新婚夫妻迁户口问题的提问,也不作理睬,连连说:“你们去找书记。”

港口社区居委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34个村民要求迁户口的事他们已经开会研究过,大会没有同意,因为这些村民的配偶都已经有了子女,有些还违反计划生育有了超生子女,这涉及到计生等问题,比较复杂,难处理。该工作人员表示,要等今年新一届村民代表大会成立后,再开大会决定。

记者随后咨询了汕头市公安局户政科科长庄冬妮,庄冬妮告诉记者,按照国家户籍政策有关规定,在村同意的前提下,非农业户口居民是可以将户口迁入配偶的农业户口上的。由于迁户口问题涉及到集体分红的问题,肯定要村先同意,否则会引发更多问题。她认为,离婚再复婚的方法不太可行,最后还是得村同意才能迁户口,关键还是做村的工作。
■村民说法


集体分红吃亏连连

在《集体离婚倡议》上签名的吴旭某告诉记者,他和妻子结婚25年了,一对儿女也都已成年,没想到老夫老妻了,感情也好,却准备离婚。原来,吴旭某是农业户口,妻子是非农业户口,当年结婚时,
按照港口社区的规定,可把妻子户口一并迁入他的农业户口,以后婚生子女也将是农业户口。但当年吴旭某没有这么做,妻子一直是非农业户口,有另一个户口本,一对儿女也跟了母亲有了非农业户口。

吴旭某坦言,妻子户口没有迁入让他们一家在集体分红上吃亏多年。他说,他这个农业户口每个月享受30元的口粮费,妻子和儿女从没享受过。上世纪90年代初,村里集体分了每人20多平方米土地建房子;去年底村里集体又分了每人20平方米的建工厂土地,妻子和儿女都没份。


一家人两个户口本

杨良某夫妇由于夫妻各持一本户口本,20多年来出去办事总是麻烦多多。杨良某的妻子告诉羊城晚报记者,丈夫为了让女儿敏敏免择校费就读澄海实验小学,特地在学校边买了套商品房。哪知道报名那天却碰壁了,学校说,怎么证明商品房业主杨良某和敏敏是父女关系杨良某的户口本上只有他一个人的资料。后来,杨良某和妻子拿了各自的户口本,外加一本结婚证,再带上敏敏的出生证,这才把报名手续办妥了。杨良某说,一要用到户口本,孩子就犯愁,别人家一家人共用一本户口本,他们家却有两本,不少同学好奇地问:“你爸妈离婚了啊”


本文来源:羊城晚报